广州和氏璧化工获海关“信用授牌”取得AEO认证
2015-09-07
近日,广州和氏璧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收到了一份来自广州海关的认证书,广州和氏璧被海关总署评为高级认证企业,正式成为经中国海关认证的经营者(AEO)。自2014年12月《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海关根据企业经营管理、内控规范、守法守信等情况,确定企业信用状况,并以此为基础,将企业划分为高级认证、一般认证、一般信用和失信企业,本次广州和氏璧化工取得的高级认证已是海关授予企业的最高信用等级。
在AEO认证之前,广州和氏璧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就已经是AA类企业,自去年新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以后,海关总署授权广州海关现场业务处对广州和氏璧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全方位的严格审核,通过数次现场稽查,审核了广州和氏璧的行政、财务、人事、内控、进出口、仓管、物流、安保、IT、租赁仓库等部门和场所,对35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终于通过验证稽查并上报海关总署复核通过。
AEO全称是““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是世界海关组织(WCO)实现贸易安全与便利目标而引入的一项制度。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认可,给予其切实便利和优惠措施。海关总署于2014年10月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并订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就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分类,并与国际AEO认证接轨。
AEO高级认证企业适用的管理措施优于一般认证企业,除适用一般认证企业管理原则和措施外,还适用下列管理措施:
(一)在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或者办结其它海关手续前先行办理验放手续;
(二)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
(三)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四)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